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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导,网上外卖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户户送向独家合作餐厅收取较低的佣金,同时限制有关餐厅与其他平台磋商或转换合作模式,亦阻止餐厅在自家销售渠道或其他网上外卖平台提供较平的餐点,可能违反《竞争条例》。
行政会议成员、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日(2日)表示,本港无法律规管市场独大,但《竞争条例》针对扭曲及阻碍市场竞争的行为,包括合谋协议及滥用市场优势,防止他人加入市场竞争,认为外卖平台有机会触犯这两项规定。汤家骅指,利用《竞争条例》检控需时长,立法的原意是希望透过协商及沟通,让公司自愿更正。
稻苗饮食专业学会会长徐汶纬指出,他营运的餐厅有与其中一个外卖平台独家合作,平台收取较低的佣金,提供推广优惠,并限制餐厅不能与其他市场占比超过一成的平台合作。他指出,业界难以判断平台的市场占比,而小型平台服务范围细,餐厅未必会考虑合作。他欢迎竞委会的调查,认为开放更多外卖平台加入市场,可让饮食业及市民有更多选择及更好服务。
Foodpanda及Deliveroo户户送各自提出,将在承诺生效90日内,对现有协议作出所需的修订,并通知其合作餐厅。建议的承诺有效期将由生效日起计,为期3年,并设有汇报及监察机制,以确保遵守承诺。竞委会认为,建议的承诺能够适当地释除竞委会的疑虑,因此拟接受该等承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