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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讯(记者姜慧梓)7月28日,丰台区召开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会。会议审议通过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方案(以下简称“实施方案”)。未来,丰台区将落实95项重点项目,总投资超过1500亿元,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。
除实施方案,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根据实施方案制定的三年行动计划、重点项目清单和主要政策清单,与实施方案共同组成丰台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“1+3”工作体系。
实施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、30项工作举措,配套制定85项计划任务、95项重点项目和8项政策事项。
其中,85项计划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,确保任务落地见效。95项重点项目涵盖基础设施、产业提升、公共服务及生态环境、疏整促等四大领域,总投资约1548.2亿元,包括京雄商铁路(北京段)、轨道交通新机场线北延、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等一批标志性、示范性项目。8项政策事项将相继出台落地。
根据方案,丰台区将着力建设京雄科技创新走廊桥头堡,全面加强与津冀地区战略合作。深化科创走廊优势产业集群协作,融合上下游供需、技术、资金等要素资源,探索多区市联动协同机制,推动走廊沿线区域产业资源、创新资源、商务资源有机整合。
丰台区还将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青年“双创”会客厅,建设创新孵化平台,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模式,分批发布“区域通办”事项清单,实现创新创业资源全面对接。
此外,丰台区将持续巩固提升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水平;支持扩大京津冀劳务合作规模;参与京津冀高校联盟建设;推动优质养老资源优先向环京地区布局,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。
编辑 白爽
校对 卢茜